年报不报 信用受损
企业年报是企业对社会上交的诚信业绩单,可以维护交易安全,规避和减少交易风险。企业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,让自己的信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。不及时申报年报(6月30日前,报送上一年年报),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。
发改委联合38个部门签署备忘录联合惩戒失信 涉30多个领域
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工商总局联合38个职能部门,签订《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》,共同对工商领域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联合惩戒,惩戒范围包括安全生产、旅行社经营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、饲料及兽药经营、食品药品经营、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及娱乐场所经营等30多个重点领域。
小贴示:
年报失信 处处受限
第一:企业未按时年检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,并向社会公示,以后乘车,飞机,贷款等方面都会受到严格限制。
第二: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,属于公司的,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属于分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,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属于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,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第三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,依法吊销营业执照。同时对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行“黑名单”警示管理,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。
第四: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,而担任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会被工商部门监控5年(网络监控),在这5年里该法人都不能作为投资人投资任何一家公司。
第五:由于不年检而被注销,有可能会影响注册法定代表人今后再注册新的企业。
第六: 企业三年不进行年报,将被永久列入“黑名单”。